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3-31 16:51:21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图1)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4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厨卫产品是现代建筑中室内配套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要满足功能需求,又要考虑节能节水和智能化要求,随着人们对美好和舒适生活需求的不断增长,厨卫市场的发展潜力日渐凸显。我国厨卫行业与欧美国家相比起步较晚,但得益于改革开放政策和巨大的市场需求,迅速发展成为了全球厨卫产品的制造大国。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存量翻新需求增加以及消费者对于厨卫空间要求的不断提升,厨卫产品的整体需求也在持续增长中。根据市场研究机构的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厨卫市场整体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年复合增长率约为8%左右。其中,高端厨卫的市场规模将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预计将占据2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高端和中端市场,品质和品牌是消费者关注的主要因素,产品创新、品牌宣传、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提升是厨卫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的不二法门。

  在未来,厨卫行业将会继续朝着智能化、高端化、环保化等方向发展。此类产品将会更容易受到市场关注和消费者青睐。厨卫企业需要多维度地提升企业综合实力,同时加快推进传统经销商向品牌服务商转型升级,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以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

  我国净水行业与其他家用电器行业相比,目前市场规模仍较小。随着国家与消费者对洁净水资源越来越重视,净水行业热度不断提升,各大家电企业纷纷涉足净水行业,凭借强大的品牌资源和雄厚的资金实力使净水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作为消费升级的一种选择,净水器消费在国内仍处于上升的长周期,居民生活品质的改善有望进一步释放对净水产品的需求。

  随着消费升级,净水产品的健康属性也得到了房地产开发商的认可,精装修楼盘净水产品的配套率逐步提升。在健康用水观念的普及下,消费者对品质生活的追求使得家庭饮水场景更加细分,在这一背景下,即热式净水器、台式净饮机等新品类开始受到市场青睐,成为行业新的增长点。除此之外,人们更加重视多场景下的全屋净水及软化用水的整体解决方案,打造更多场景的智慧用水体验将成为未来净水行业的发展趋势。

  近年来空气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消费者对新风净化设备的认知度和使用意愿越来越高。绿色建筑的概念深入人心,在建筑中安装新风系统的应用俨然成为一种趋势。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宅新风系统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的实施,推动着中国新风行业正式进入规范化阶段,同时也加速了新风净化系统走进普通居住建筑的进程。

  新风净化系统可提供优质的室内空气品质和舒适的室内环境,是绿色建筑的重要功能性指标之一。地产商对新风净化系统的集中采购已成趋势,房地产精装修配套项目的增多,成为促进市场规模增长的重要因素。随着新风系统的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公司宜居空气产业借势而上,把握市场需求,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渠道布局以及建立技术壁垒,并布局房地产精装修渠道,把握家装公司等新兴渠道的消费前置化趋势,在新风配套市场持续发力,开展与房企的深度合作,提供健康呼吸的整体解决方案。

  随着居民消费结构逐渐升级,人们对高品质生活以及健康需求逐渐增加必威,进而拉动了个人护理产品和康养照护产品市场需求的增长。个人护理行业处于较快的发展阶段,在此趋势下,公司的健康照护品类产品发展前景广阔。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这也是新时代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路明灯。康养产业目前已成为经济社会中广受关注的领域之一,涉及康养服务、康养旅游、康养居住、康养养生及康养地产等多个领域。预计到2025年“十四五”规划完成时,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2.1亿,占总人口比例达15%;到2050年时,中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将接近3.8亿,占总人口比例达27.9%。康养市场需求全面爆发,康养产业进入发展机遇期和红利期。据统计,全球康养市场规模超过4万亿美元,预计未来仍将保持高速增长,新康养产业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公司主要从事厨卫产品、净水产品、宜居空气、健康照护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其中,厨卫产品包括淋浴系列、龙头系列、进排水系列和厨卫附属配件,净水产品包括净水器和净水配件,其他产品包括空气处理产品、护理产品、家电配件和管道安装等必威家居产品以及汽车配件等非必威家居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秉持技术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智能、健康、绿色”的发展方向,聚焦并深耕大健康产业,依托深厚技术与高端制造优势,持续推动技研创新系统能力的建设,形成涵盖厨卫、净水、宜居空气、健康照护、制造服务、技术服务等在内的产业生态。公司以用户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动力,提供优质产品与解决方案致力于持续改善大众的生活品质,并坚持产业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构建“健康家·生活”、“商用·工程”、“智造·定制”等多元化发展格局,致力于全面的健康必威家居产业发展。

  把握行业消费升级趋势,公司在需求更替与技术迭代双重驱动下,向健康、智能、品质、绿色方向,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聚焦技术创新、产品创新、设计创新、用户创新等升级,加强技术驱动的体系构建,布局与完善技术地图,为构建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竞争能力奠定基础。公司积极推进“健康家·生活”的智慧家庭场景解决方案的实现,从提供单一产品到整体解决方案服务,致力于提供“厨卫整体解决方案、全屋净化整体解决方案、必威家居空气解决方案、健康照护解决方案”的一站式高品质家庭生活服务体验。

  依托行业多年积累的技术沉淀与高端制造优势,公司通过多样化的产品覆盖、完善的技术与客户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为满足商用净水、商用新风、商用厨卫等市场需求奠定了更扎实的基础。随着更多资源配置与产业投入,在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政策下,公司加速在工程渠道应用领域的布局拓展,抓住国内精装修市场的发展契机,提供健康用水、健康饮水、健康呼吸等整体解决方案。

  公司立足核心技术优势,在产品设计能力、生产规模、技术水平、销售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面向中高端市场需求和不同客户群体定制化要求,公司提供高端制造的服务,同时还进一步布局技术输出业务,以提供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技术服务与智能电控技术能力等形式来拓展业务生态,逐步构建技术输出体系,助力实现价值创造。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34亿元,同比增长3.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亿元,同比下降7.2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6.99亿元,同比增长6.79%。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9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于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岱桦先生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表》提交董事会。经核查,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4.4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际交易时的定价公允、合理,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交易按市场方式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五)关于终止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终止公司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暨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公司章程(修订稿)》《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公司将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3年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报告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履行的审议程序: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羽,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王准,2007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弓新平,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的处罚情况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本期审计费用134.5万元(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认为大华在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定价原则、参照2023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和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6.025元/股,剩余预留授予部分6.026元/股

  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公司审慎研究,拟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通过《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过《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查的议案》。

  3、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及其摘要》《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随即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事宜进行了核实。

  6、2021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3日,公司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2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8、2021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9、2021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12月23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2年1月12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1、2022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2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剩余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对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以张榜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14、2022年11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11月19日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

  15、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6、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7、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18、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20、2023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

  21、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受到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本次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预计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员工、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的文件一并终止。

  1、由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无激励对象参与行权,尚未行权的87.10万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因公司2023年未能达成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第一次授予权益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及剩余预留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由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4.325万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325万股。

  3、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应由公司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4.325万份,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4.325万股。

  综上,公司拟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35.75万份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65万股。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首次授予和预留第一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6.025元/股,剩余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6.026元/股。

  (1)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为6.025元/股,剩余预留授予为6.026元/股);

  (2)因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终止本次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及预留第一次授予为6.025元/股,剩余预留授予为6.02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948.66万元,所需回购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终止和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人员将继续勤勉尽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司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现阶段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原因、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依据、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等相关事项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本次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终止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6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的《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具体事项如下: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

  (4)异地股东可以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传线-11:30、13:00-17:00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至04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厦门建霖健康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1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1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02日(星期二)至04月1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