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20:03:40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图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在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5,000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审批相应公司及各子公司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其自身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61,5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将于近日任满六年,因此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位,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因张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不符合独立董事过半数的要求,其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张强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为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罗华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为独立董事后,罗华伟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罗华伟先生已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先审查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1)。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2)。

  罗华伟先生,54岁(1969年10月生),汉族,重庆潼南人,博士研究生,教授,注册会计师,执业律师。现任四川农业大学博士生导师,四川省会计学会理事必威,四川省国资委外部董事,雅安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罗华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华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罗华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罗华伟先生不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相互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5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帝王”)、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克力”)、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及欧神诺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欧神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云商”),预计在2024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5,000万元。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福费廷、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3年度公司经审批的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65,000万元。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相关的全部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与银行进行具体洽谈、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审批相应公司及各子公司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为其自身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事项(不含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帝欧必威家居”)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帝王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帝王”)、成都亚克力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亚克力”)、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及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欧神诺”)、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德镇欧神诺”)、佛山欧神诺云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神诺云商”)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61,500万元。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洁具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纸制品制造;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门窗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日用电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

  6、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国内外销售;陶瓷制品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加工、销售;陶瓷相关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制造、加工、销售: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卫生洁具、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必威家居用品、塑料制品;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陶瓷砖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门窗制造加工;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生产、销售:卫生洁具、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厨房家用电器、日用器具、家具、必威家居用品、木门、木地板、塑料制品;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建材、有机玻璃、塑料制品、声屏障、卫生洁具、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安装声屏障;技术及货物进出口;普通货运。(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高档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产品国内外销售,陶瓷相关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制造、加工、销售:陶瓷制品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卫生洁具、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家具用品、塑料制品(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咨询、设计、施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经营范围:釉面墙地砖、卫生洁具、无釉液化墙地抛光砖研发、制造、销售;自营本公司产品进出口业务;新型建筑材料、环保型装饰装修材料生产;产品销售;陶瓷制品和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加工、销售;陶瓷相关研发技术服务、转让;电子商务平台研发及提供相关服务;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必威家居用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国家规定专营专控商品除外,需凭经营许可证经营的商品凭经营许可证经营)。

  6、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瓷砖整体空间设计、加工、配送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发;瓷砖及配套必威家居研发、定制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及销售;信息化技术、云计算、云设计、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应用与研究;网络技术培训、咨询及服务。销售:特种陶瓷制品、人造石、卫生洁具、五金配件、五金制品、建筑卫生陶瓷、电子洁具、水龙头、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管件、钢盆、橱柜、日用器具、必威家居用品、塑料制品;建筑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以上各表中资产总额与负债总额直接相减之差和净资产对比,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及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

  公司为其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本次被担保对象亦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相互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金额为444,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6.68%,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444,4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6.68%。

  本次担保的事项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为561,5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94%,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56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7.94%。

  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因被判决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本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额度自动失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前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保理业务合作机构根据受让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支付保理款。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根据董事会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合作机构与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或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3、保理合同以保理业务相关机构固定格式的《国内保理业务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为准。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的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1、董事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

  2、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和资金管理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保理业务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实际情况,有利于加快公司的,提高资金利用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孙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自审议本议案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帝欧必威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15,0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7,774,050.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225,9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29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验,于2021年10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D1027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8,222.59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情况及截至2024年1月11日已投资金额情况如下:

  注:1、以上已投资金额中包含前期募集资金已置换的以自有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月1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9,812,783.13元,其中募集资金为470,322,227.89元,利息收入及手续费为9,490,555.24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已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024年1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4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满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按总金额40,000.00万元、使用期限12个月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45%测算,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02.5万元),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承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用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5、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用于高风险投资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会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上述提案2.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3.00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4年1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线:00-16:30。

  (5)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天府三街19号新希望国际大厦A座16层帝欧必威家居证券部,邮编:610041,传真,电子邮箱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98”,投票简称为“帝欧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必威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志雄先生关于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1月11日,吴志雄先生将其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的5,807,102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上述相关解除质押的登记手续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2、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其资信状况良好,质押股份风险可控。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进先生、陈伟先生、吴志雄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积极的措施补充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