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威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申请银行授信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7 13:35: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1.5亿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为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2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4,019.70万元,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

必威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申请银行授信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图1)

  ●上述被担保方中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资金需求确定。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和资金安排,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1.5亿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

  本次授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及担保时间范围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或担保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授信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授权担保有效期内,不同子公司(含收购、新设子公司)之间可相互调剂使用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可以将剩余额度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如有富余,不得调剂用于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上述授信及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涉及授信或担保的母公司、所属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担保主体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未发生逾期贷款情况,风险可控。母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部分担保,有助于公司高效、顺畅的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公司将全面加强对相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指导、管理,努力提高相关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加强财务管理,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利用上市公司内部优质信用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十分必要。母公司为所属子公司和有条件的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不仅能支持母子公司双方共同的发展,也能有效的控制风险。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信和经营状况良好,偿还债务能力较强,整体风险可控,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4,019.7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01%;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8,019.7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7%。以上担保均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526.97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587.84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48.43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5,747.85万元,相应减少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747.85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3年度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于2024年4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必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8)。

  3.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12月29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167名激励对象32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6.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1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18名激励对象8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4.94万份;拟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16元/份调整为30.885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22元/份调整为27.94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于2023年7月5日办理完毕。

  9.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3-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除上述内容调整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778万份;拟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0.885元/份调整30.805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945元/份调整为27.86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第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20.496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二款的相关规定“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3-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经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均为:以2022年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为基数,2023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30%。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238号),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873,752.95元,较2022年增长80.54%,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拟注销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7.282万份。

  综上,公司拟注销上述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778万份。本次注销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调整至10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调整至14名;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64.227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调整为23.055万份。

  公司本次注销相关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注销事项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涉及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该部分股票期权因未达到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而被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截至2022年7月15日,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合计6,766,615股标的股票已全部过户至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股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5.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鉴于未达成公司层面2022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6.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中2023-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除上述内容调整外,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7.2024年4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鉴于未达成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条件,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完成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的购买,合计6,766,615股公司股份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占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1.75%,其中,通过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持有公司股票5,167,957股,通过“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公司股票1,598,658股。上述股票受让的平均价格为23.65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不超过7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存续期满后,本持股计划即终止,也可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标的股票权益待锁定期满后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24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36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3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3-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3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2022年-2024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所获标的股票权益当年度的解锁条件之一。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2)“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各解锁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权益均不得解锁归属,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4238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8,873,752.95元,较2022年增长80.54%,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所持标的股票权益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择机出售后,以出资金额加上相应利息之和与售出金额孰低值返还个人,剩余部分上缴公司并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斗门镇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四楼国际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刘裕龙先生、王浩先生、朱峰先生作《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全部议案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以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的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另行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股东账户号、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斗门镇三江路13-1号喜临门袍江工厂B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结果: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0.885元/份调整为30.805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945元/份调整为27.865元/份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对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2021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2021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2日,公司监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58)。

  3.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1年12月28日披露了《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

  4.202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1年12月29日为首次授权日,授予167名激励对象32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月20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6.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22年4月21日为预留授权日,授予18名激励对象80.00万份预留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发表核查意见。

  7.2022年5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请查看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8.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04.94万份;拟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1.16元/份调整为30.885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8.22元/份调整为27.945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注销及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于2023年7月5日办理完毕。

  9.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023-2024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除上述内容调整外,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拟注销已授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7.778万份;拟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0.885元/份调整30.805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945元/份调整为27.865元/份。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公司已于2023年6月6日完成2022年度权益分派,具体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4日及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款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但任何调整不得导致行权价格低于股票面值。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6月6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0.885元/份调整为30.805元/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945元/份调整为27.865元/份。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调整行权价格的计算方法、确定过程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股票期权注销手续。